贵州师范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贵州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,地处美丽的避暑之都贵阳市,学校距市中心仅十五分钟车程。校园占地面积1169亩,紧邻环城林带,嘉木簇拥,空气清新;依山就势,错落有致。建筑面积近30万平方米,校园绿化覆盖率达42.3%。
学校现有在职在岗教职工1022人,其中专任教师750人。专任教师中教授、副教授313人,占30.63%;博士122人,占16.3%;硕士510人,占68%;另有在读博士研究生54人、在读硕士研究生18人;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9人、省管专家1人、省级教学名师6人;有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。长年聘请外籍文教专家2名。学校目前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13000余人。
2015年,我校面向全国招收符合普通高考艺术类招生报考条件的所有考生,并在广西、江西、湖南、山东、山西五省设立校考考点。
[以各省(市、自治区)招生考试中心公布的招生目录为准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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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项(声乐、钢琴、器乐三选一)70%、视唱练耳(必考)(30%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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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,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(市、自治区)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。在艺术类专业的生源所在省(市、自治区)招生部门确定的投档范围内,按专业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(我校艺术类校考设点省份的专业,按我校省外艺术类校考录取原则录取)。
我校省外艺术类校考录取原则:考生除了参加生源所在省(市、自治区)艺术类专业联考并参加全国文化统一考试外,还须参加我校在该省举办的艺术类校考并取得《专业测试合格证》。在联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(市、自治区)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,我校根据校考专业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。
学校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、财政厅、教育厅批准的学费、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。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,通过国家助学贷款、国家奖助学金、勤工助学等多项措施,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。